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刷新三观‖岁月致柔谈母子性

2017-03-20 狮狮 传说中的别人家

关注我嘛,关注我嘛,怎么还没来关注我


周末翻到一条微博,网友热议不停。


一个叫“岁月致柔”的博主,谈自己与儿子的母子性关系,话语冠冕堂皇,字字透露出无错可言,有利无弊。


说句实话,就这种三观,真的恶心。


为什么我这么说,先看看原文吧,然后再谈。


这是我在微博找到的热心网友发布的原文:



脱离镣铐畸形舞蹈

在微博这个言论自由的地方,想说什么都是自己的自由。但正如知乎作者Leon丶所说:言论自由的定义是在不影响或者误导到别人的情况下的言论自由,说白了就是带着镣铐的舞蹈。


虽然听着可悲,但是人类是群居动物,生活在社会,自然要遵守基本的社会交际规则。而这个镣铐是对别人的尊重,也是对世俗价值观的尊重。


有支持者别拿言论自由说事了,无法遵守规则,想要脱离镣铐,那么自然会受到责罚,更何况这是一支畸形的舞蹈。



混淆概念触及道德底线

为什么我要说畸形呢?


当然不是带有什么偏见。


正像我前面所提到的,这篇文章字正腔圆,到处体现着一种:“我乱伦我骄傲”的意思。真的恶心,这种将坏思想布告天下的行为早就触及了道德的底线。这种思想宣扬出来,我并不想为你们的真爱和自由选择鼓掌和感动(更何况不一定是真爱吧,也可能就是找个自己家里的约炮觉得方便),因为这对社会有不良影响,超出大部分人的道德底线,而这条道德底线是当下所必须存在的。


文中提到自己和同性恋一样,先进的思想总是会受到抨击。听起来好像她在说自己先进的思想想法吧啦吧啦,很煽动人,极力为自己解脱说辞。


但是实际是在混淆概念。就国家法制的问题,国内对同性恋的态度是不支持,不拒绝,也就是说默许这个群体存在,但是貌似对近亲性行为,尤其是对未成年人,尤其是四处宣扬是明令禁止的,只是很多情况下亲人的猥亵等行为都会被一句“爱抚”洗白而已。


这篇微博下面一片骂声,但居然有人赞成。这让人有点害怕,如果这种行为真的被堂而皇之的大肆宣扬,甚至挂上“性教育”的旗号推广,那今后会有多少未成年被自己的父亲或者母亲毫无顾忌地诱奸?而且,近亲性行为和结婚涉及的不仅仅是社会是否认同的问题,而是近亲性行为和结婚回导致的后代是否健康的问题。


昨天看到一句话,领人深省:人之所以为人,就是有底线与道德束缚着。



母亲失职却穿上教育外衣

岁月致柔提到,自己是在儿子17岁的时候开始了性关系。


就像网友提出的与一个未成年人利用性诱导而产生关系,是不是诱奸我不知道。但是这是母亲的失职,不管他们之间的性行为在法律上是否合理,我只是单纯的觉得这个岁月致柔根本不能够以母亲自称,因为她并没有让孩子养成正确的三观。


她文章里说,与儿子约定"会封存在彼此的记忆里",最后却为什么在网上投稿公开这件事呢?还大肆宣扬母子性关系有益无害,这样的行为无非就是既当圣母又想立牌坊。


岁月致柔自称双方受益,让她这种畸形的观念披上教育的外衣。我觉得很好笑。一个母亲常守空房,和正处于青春期的儿子发生性关系,满足了自己的性欲,自认为也满足了儿子。性教育真的一定要以身作则吗?那教性教育的老师不是也应该一个个去“以身作则”了?那些“叫兽”去侵犯自己的学生也可以大张旗鼓地自称是在“”教育”了?


知乎有人说:岁月致柔的儿子对于伦理这方面的意识已经很弱了,谁知道他以后会不会以慈父教育女儿与女儿互利共赢的借口与女儿乱伦?


不过最让人心疼的,莫过于岁月致柔的儿子的女朋友了,自己的男朋友和母亲上过床,被戳破,以后可能还会以“相互收益,性教育”的话被两人说教,想想就可怕。况且,如果儿子真的懂得尊重女性,会不觉得自己的行为可耻?


最后想起了微博下的一个评论:既要享受禁忌带来的刺激,又想要为禁忌正名,让禁忌不再被视为禁忌,这比禁忌的行为本身恶心一万倍。



(部分来自知乎、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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